各相关药品生产、经营企业:
根据省医疗保障局《关于做好第九批国家组织药品集中采购和使用工作的通知》(吉医保办〔2024〕7号)要求,结合我省实际工作,现将相关要求通知如下:
一、联动范围
(一)第九批国家组织药品集中采购中选后供应品种清单未中选吉林省的药品(详见附件1)
(二)已在我中心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挂网交易且与第九批国家组织药品集中采购中选后供应品种清单同品种药品(详见附件2)。
二、申报方式
企业应该在2024年4月18日16:00前,进入 招标 系统选择项目名称“第九批未中选吉林省药品价格联动”,点击企业投标,并将相应申报的 药品 进行勾选投标(操作步骤详见附件3),然后对每个药品逐个进行价格上报。
在规定的时限内, 企业 可以勾选投标报价或者撤回投标报价。撤回投标报价的企业和药品,视为未投标报价。时限届满后,企业不能再勾选药品投标报价。
三、价格申报
(一)属于第九批国家组织药品集中 采购 中选后供应品种清单未中选吉林省的药品按照不高于其中选价格的1.5倍或同品种最高中选价的原则申报,但不得高于其现行的全国省级最低中标(挂网)价格,鼓励按照其中选省份价格进行申报。
(二)已在我中心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挂网交易且属于第九批国家组织药品集中采购中选后供应品种清单同品种药品,企业自主申报联动降价,原则上不高于现行全国省级(包括广东、福建、重庆)最低中标(挂网)价格(含准入价、入市价、医保支付限价、红线价、备案价、各地梯度降价等限价结果,下同。),实行限价挂网采购。
1.企业申报同通用名同剂型同规格的药品,但包装数量不同的,以最低的制剂价格乘以包装数量计算包装价格。(制剂价格保留小数点后四位,第五位四舍五入,包装价格保留小数点两位,第三位四舍五入,下同。)。
2.企业申报同通用名同剂型不同规格的药品,按照联动全国最低中标(挂网)价格后的规格作为代表品,进行差比后申报价格。如吉林省现行交易药品有多个规格的,按照差比后最低价格的规格作为代表品,差比后进行申报。
四、其他事宜
(一)挂网采购的药品,需通过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进行采购,不得网下采购。
(二)已参加吉林省第九批国家组织药品集中带量采购药品挂网申报项目的药品无需参加本次申报。
(三)已在我中心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挂网交易且属于第九批国家组织药品集中采购中选后供应品种清单中同品种药品,如未申报视为放弃挂网资格。
(四)第九批国家组织药品集中采购项目同通用名同剂型未中选且未在我中心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挂网的药品不得参加本次价格联动申报。
五、联系方式
0431-81866937、81866909、81866987、81862955
为简化企业办事流程,相关资料均可网上提交或电话咨询,目前不接待现场递交资料和咨询。
吉林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2024年4月12日
第九批国家组织药品集中采购中选品种供应清单.pdf
已在我中心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挂网交易且与第九批国家组织药品集中采购中选后供应品种清单同品种药品.xls
操作手册.doc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