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药品企业:
为贯彻落实《国家医疗保障局关于在医疗保障服务领域推动高效办成一件事的通知》(医保发〔2024〕2号)有关要求,进一步提升药品挂网行政服务效能,药事所对药品申报信息系统进行升级改造。
信息系统升级改造期间暂停受理药品申报及药品信息变更业务,给您带来不便,敬请谅解。原系统中提交未发布的药品申报挂网信息及药品变更信息后续将不再进行审核。如需申报,待系统升级改造完成后可重新申报挂网。
目前,相关功能已升级完毕,将于近期更新上线。新系统启用后,企业可通过门户网站(www.smpaa.cn)登录医保招采子系统(企业业务登录)维护提交药品申报挂网信息。企业应按《医药集中采购平台服务规范1.0版》要求提交药品基础信息、挂网价格、外省市挂网记录等信息,对药品申报资料的真实性负责,申报信息以企业承诺为准。自企业提交药品申报资料无误后,15个工作日内完成挂网。
具体上线时间及操作办法另行发文通知。
Normal align=right>上海市医药集中招标采购事务管理所
Normal align=right>2024年5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