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相关生产企业:
经竞价、询价和价格谈判纠偏等程序,现将十三省(区、兵团) 药品 联盟 采购 拟中选结果进行公示(详见附件),公示时间为2024年3月28日至2024年3月30日。
企业 如有异议,请提供真实有效、有针对性的证据,于公示期内提供加盖企业公章的合法有效证据材料,并上传扫描件至邮箱hnsybjjgzc@126.com,逾期不再受理。
附件:十三省(区、兵团)联盟药品采购拟中选结果公示表
十三省(区、兵团)联盟采购领导小组办公室
2024年3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