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相关单位:
按照药品集中采购日常工作安排,我中心受理企业申报的相关信息材料,现将相关情况予以公示。具体如下:
一、公示时间
公示期自2024年3月4日-3月6日
二、质疑方式
(一)对公示内容有异议的,请相关企业于2024年3月6日16:00前,将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及书面质疑(或投诉)材料和其它佐证材料加盖企业公章后扫描PDF版本,发送到指定邮箱jlggzyypc@163.com。发送的邮件名称按以下格式书写“产品日常信息变更和联动全国最低价格申/投诉-企业名称”请各企业务必认真核对,确保信息无误后提交。公示期结束后,将不再受理申诉质疑。
(二)通过平台直接申报办理的事项,企业需登录吉林省 药品 分类采购系统进入基础数据库自行查看审核结果。审核不通过的日常变更事项,请相关 企业 按照审核不通过原因进行修改,修改并保存后可在每月的1日-10日重新提交。
三、联系电话
0431-81866900
吉林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2024年3月4日
2024年度吉林省二月份药品集中 采购 日常信息更新和企业联动全国省级最低价汇总表.xls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