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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人工关节集中带量采购协议期满接续采购需求量填报工作的通知
编辑:发布日期:2024-04-01 上海阳光医药采购语言朗诵 评论
导读:各相关医疗机构:根据国家医保局等八部门《关于开展国家组织高值医用耗材集中带量采购和使用的指导意见》(医保发〔2021〕31号)精神,按照《人工关节集中带量采购协议期满接续采购公告》(第1号)要求,现就医疗机构需求量填报工作相关事宜安排如下:一、填

各相关医疗机构:

根据国家医保局等八部门《关于开展国家组织高值医用耗材集中带量采购和使用的指导意见》(医保发〔2021〕31号)精神,按照《人工关节集中带量采购协议期满接续采购公告》(第1号)要求,现就医疗机构需求量填报工作相关事宜安排如下:

一、填报主体

有使用人工关节的医保定点医疗机构均应参加。

二、填报方式及时间安排

本次数据填报采用线上直报方式,由医疗机构结合临床使用状况、医疗技术进步等因素,通过国家医保信息平台(网址:fuwu.nhsa.gov.cn,选择“药品和医用耗材招采服务”—“国家组织高值医用耗材集中采购信息填报”)进入国家组织医用耗材联合采购平台医用耗材数据填报系统(人工关节),从有意愿供应本辖区的企业中选择产品系统,并如实准确填报每个产品系统未来一年的需求量。原则上各医疗机构填报髋关节、膝关节的总需求量均不低于2023年实际使用量(依据人工关节“回头看”工作中医疗机构HIS系统使用数据)的95%,如低于的,医疗机构需在系统内填报理由。医疗机构填报各产品系统类别(合金-聚乙烯类髋关节产品系统、陶瓷-聚乙烯类髋关节产品系统、陶瓷-陶瓷类髋关节产品系统、膝关节产品系统)采购需求量时,首年集采同一产品系统类别内中选企业竞价比价价格由低到高排序的40%分位价格以下的企业需求量,不得低于该企业同一产品系统类别首年集采协议量的60%。报量期间,系统内提供首年集采协议采购量、2023年实际使用量等数据供医疗机构参考。

为保证数据填报工作的严肃和准确,各医疗机构提交续签需求量数据时,须上传经医疗机构党组织书记和院长双签字确认的续签需求量盖章件。

时间安排:医疗机构需求量填报时间为2024年2月26日9时—3月7日17时。联采办将核查各医疗机构的报量情况,如有异常,将要求相关医疗机构复核并书面说明。

三、其他事项

国家组织医用耗材联合采购平台采购主体用户名密码沿用原用户名密码。

各相关医疗机构应高度重视国家组织人工关节集中带量采购协议期满接续采购工作,并指定专人负责,确保在规定时间内按统一要求高质量完成需求量填报工作。



上海市医药集中招标采购事务管理所

2024年2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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