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相关医疗机构:
根据输注泵省际联盟集中带量采购工作安排,现开展输注泵协议采购量确认工作,具体事项通知如下:
一、医疗机构范围
已报送采购需求数据的医疗机构。
二、中选产品协议采购量确定规则
第一步:竞价单元内按中选排名顺序及中选依据,梯度分配医疗机构协议采购量(如遇非整数,则向上取整至个位)。
表1.第一步协议量分配比例(机械泵和电子泵Ⅰ)
中选排名 |
协议采购量梯度部分占 医疗机构采购需求量比例 |
待分配量占医疗机构采购需求量比例 |
1 |
90% |
0% |
2 |
88% |
0% |
3 |
86% |
0% |
4 |
84% |
0% |
5 |
82% |
0% |
6 |
80% |
0% |
7 |
75% |
5% |
8 |
70% |
10% |
9 |
65% |
15% |
10 |
60% |
20% |
11 |
55% |
25% |
12 |
50% |
30% |
13 |
45% |
35% |
≥14 |
40% |
40% |
表2.第一步协议量分配比例(电子泵Ⅱ)
中选排名 |
协议采购量梯度部分占 医疗机构采购需求量比例 |
待分配量占医疗机构采购需求量比例 |
1 |
90% |
0% |
2 |
80% |
0% |
3 |
70% |
10% |
4 |
60% |
20% |
≥5 |
50% |
30% |
各竞价单元按“拟中选规则四”增补中选的企业,其协议采购量梯度部分占医疗机构采购需求量比例为40%。
第二步:医疗机构报量但未中选产品采购需求量的80%(如遇非整数,则向上取整至个位)以及中选产品的待分配量(如遇非整数,则向下取整至个位)共同组成剩余量。
剩余量分配:(1)机械泵和电子泵Ⅰ:由医疗机构在同一竞价单元内在排名前80%的中选企业(如遇非整数,则向上取整至个位)中自主选择分配;(2)电子泵Ⅱ:医疗机构需求量≥100个的,剩余量由医疗机构在该竞价单元除最后一名外的中选企业中自主选择;医疗机构需求量<100个的,可不按上述方式分量,即医院需求量的80%(如遇非整数,则向上取整至个位)作为协议采购量,由医疗机构在中选企业中自主选择。
各竞价单元按“拟中选规则四”增补中选的企业均不参与剩余量的分配。
三、确定流程
(一)确认方式
本次工作依托冠脉血管内超声诊断导管和输注泵省际联盟集中带量采购系统(以下简称“系统”,网址:https://sjlm.ybj.zj.gov.cn/tps-local/login)开展。医疗机构登录系统的账号和密码,与报量系统一致。
(二)医疗机构协议采购量确认
请各相关医疗机构登录系统进入“协议采购量管理”栏目,对本单位相关类别医用耗材协议采购量进行确认。完成确认后,各医疗机构需导出并打印汇总表(汇总表由系统内自动生成),经本单位主要负责人签字确认、加盖医疗机构公章后,于2024年3月27日17时前在系统中上传扫描版文件。
四、系统开放时间
2024年3月14日9时—3月27日17时。
五、工作要求
请各相关医疗机构高度重视本次协议采购量确认工作,指定熟悉工作的专人负责按要求对协议采购量进行确认,确保确认的数据真实、准确、要素齐全。具体操作方法请参照系统内操作手册。
上海市医药集中招标采购事务管理所
2024年3月18日